辽宁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有了新安排。9月4日,辽宁省委社会工作部发布了《辽宁省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2026年度的评审工作须于2026年11月底前完成。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考生需要抓紧时间准备材料,整个流程从个人申请到结果公示,时间并不算宽裕。
本次评审面向2023年至2025年期间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并且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在辽考试报名人员。需要注意的是,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的前提,如果只是参加了考试但未取得合格证明,不在本次评审范围内。
辽宁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由省委社会工作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全国评委会将在北京召开评审会议,辽宁省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申请人的材料初审、评审结果公示及结果报送,并配合全国评委会开展线上答辩评审。这也是辽宁省考生需要特别留意的:答辩在北京,但方式是线上,场地由省委社会工作部统一安排。
整个评审流程分为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初审补交、答辩考核、公示和证书发放几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截止时间,错过任何一个都可能影响评审资格。
| 环节 | 时间要求 |
| 个人申请 | 2026年9月19日前登录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平台,注册并填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 |
| 单位推荐 | 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出具推荐意见 |
| 查询初审结果 | 9月24日前登录申请平台查询 |
| 补交材料 | 10月7日前,申请材料不合格的需一次性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 答辩考核 | 11月中旬,全国评委会在北京召开评审会议,具体答辩安排以微信或电话告知 |
| 结果公示 | 全国评委会反馈结果后,公示5个工作日 |
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并与《申请表》内容对应:
1.《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
2.近五年来(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的3个直接服务案例完整记录;
3.近五年来的不少于15个小时的完整督导记录;
4.工作业绩和贡献佐证材料;
5.申请人自愿提供的其他材料。
这里要特别提醒:服务案例和督导记录的时段是固定的,必须在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之间。在整理材料时,务必核对日期是否在范围内,避免因时间不符被退回。
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要对申请材料和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如实填写,加盖人事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单位对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所以申请人要提前与单位沟通好,留足公示和盖章的时间。
全国评委会将于2026年11月中旬在北京召开评审会议,答辩采用线上方式。具体答辩安排会以微信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所以从提交申请到评审结束这段时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不要错过通知。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线上答辩,应提前告知省委社会工作部。线上答辩场地由省委社会工作部统一安排并通知,不需要个人自行寻找场地。
另外,整个评审过程中,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都要真实有效。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一经查实,一律予以撤销。所以不要抱侥幸心理,按部就班准备就好。
如果你已经通过了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并取得了合格证明,建议尽早对照通知要求整理材料,特别是服务案例和督导记录这类需要时间积累的内容,临时拼凑很难通过审核。附件中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需要复制链接到浏览器查看,别漏掉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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