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ogan 专业知识问答平台!
佰学网 >生活问答 > 知识 > 赡养老人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赡养老人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原创 2022-03-07 14:39:13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 精选答案
  • 问题相关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

2、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们:xiehuiyue@offercoming.com。

相关内容推荐

来自百学网

刘老师

刘老师

中国人大教育学硕士

关注

你可能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