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原人事部、建设部批准,通过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注意: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大家在选择专业时要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一建增项报考数量没有要求,一级建造师的10个专业可以全考完,但是只能注册一个一级建造师证书,可增项注册多个专业,可从事多个专业工程的施工管理,不能同时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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