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江苏省省应急管理厅组织起草了《关于推动全省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江苏省在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人才战略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该指导意见聚焦于注安师队伍建设与报考保障、激励政策与权益保障、岗位配备与专业作用等多个方面,旨在构建全方位的注安师队伍建设体系,以提升全省的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一)队伍建设与报考保障
报考激励:鼓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及基层巡查员报考;企业聘用安全管理人员优先选用注安师。
考试优化:组建初级注安师命题专家库,探索初级一年双考,提供公益培训、视频辅导等服务。
职称衔接:通过初级、中级注安师考试,分别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执业管理与继续教育
注册管理:建立初级注安师注册制度,实现注册“一网通办”,完善注册信息动态数据库。
诚信管理:探索建立执业诚信档案,记录履职情况、违规情形及处理结果,规范执业行为。
继续教育:注册周期内需完成规定学时继续教育,优化培训内容,建立质量管控与效果评估机制。
(三)岗位配备与专业作用
配备要求:危化、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单位按规定配备对应专业注安师;建筑施工、“两客一危”等重点行业及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规模以上企业逐步按比例配备;严格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注安师配备比例,明确非法定服务项目配备标准,督促配备中级注安师。
执业场景:可参与企业隐患排查、安全审查、应急预案编制,地区安全监管、事故调查等工作;探索为小微企业提供“安全顾问”服务。
区域联动:推进长三角初级注安师联考、注册互通、继续教育学时互认,实现人才跨区域流动。
(四)激励政策与权益保障
费用补助:省级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从业人员给予注安师考试培训费用减免或补助,地方可配套补助。
薪资与评优:基层非在编安全监管人员通过考试可提高薪资;在编人员通过考试优先评优评先。
企业倾斜:注安师配备比例高、安全管理好的企业,可在执法检查、安责险费率等方面享受倾斜。
人才认可:探索将中级注安师纳入地方紧缺人才目录,优先入选应急管理专家库。
江苏省的新规遵循国家政策,立足地方实际,构建了“扩规模、强规范、促发挥、优保障”的完整体系,推出报考激励、执业规范、岗位要求、权益补助等多重举措。既鼓励企业人员报考,要求企业按规配备注安师,支持其参与企业隐患排查等关键工作,又为相关企业提供执法检查、安责险费率倾斜等利好。新规联动长三角、明确发展目标,证书“含金量”持续提升。
建议参加26年注安考试的小伙伴,一定要积极备考,争取今年成功拿证!
附件链接:[《关于推动全省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_3154_11724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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