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建厅已经发布2026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通知。对河南考生来说,接下来要重点盯住的不是分数,而是考后资格核查时间:首次线上集中核查到8月9日截止,补充核查材料提交到8月21日结束,错过就可能影响本次考试成绩认定。
这次核查不是所有人都要参加,只有被列入核查名单的考生才需要按要求上传材料。名单、入口、材料和逾期后果,通知里写得比较明确,整理清楚后更容易对号入座。
根据通知,2026年度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期为2026年7月27日至8月5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虚假承诺骗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资格核查分两轮进行:
| 首次核查 | 资料提交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8月2日 |
| 首次核查结束 | 2026年8月9日 |
| 补充核查 | 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8月13日至8月21日 |
需要注意的是,补充核查主要针对未参加首次核查、首次核查资料不全或存疑的人员。因个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核查对象以附件2名单为准,不在名单内的考生,不需要参加本次核查。名单中的情形主要包括:
报考时承诺后撤回、未选择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免试级别的;报名系统自动识别学历学位线上未通过的;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不完全匹配的;工作年限或专业年限存疑的;系统自动抽查人员;以及被投诉举报或其他应重点监管的情形。
如果你已经查到成绩合格,但不确定自己是否在核查名单里,先看河南省住建厅发布的附件2,再决定是否需要进入审核流程。
这次考试资格核查全程采用在线集中核查。核查人员需要进入河南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审核系统,查看平台操作手册和注意事项后,自行注册登录,按期提交材料。
核查不是线下递交纸质材料,也不是委托第三方办理。通知明确说明,考后资格核查事项由省住建部门会同省人事考试部门统一组织,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或代办机构。
核查时要按自己对应的报考条件提供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等。具体要求可对照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专栏中对应类别的报名条件。
如果是免基础科目、增报专业的考生,还要特别注意上传对应证明材料:免基础科目需要提供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增报专业则需要提供已取得一种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少传、漏传,或者材料不符合要求,都可能被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补充核查是第二次机会,但并不等于可以拖到最后再看。按照通知,补充核查对象包括未参加首次核查和首次核查资料不全、存疑的人员。相关材料必须在2026年8月13日至8月21日提交,核查结束后系统同步关闭。
也就是说,8月21日并不是“还能再等等”的缓冲点,而是最终截止线。只要因为被核查人自身原因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就会按自动放弃处理。
通知里还明确了几个容易被忽略的信息。第一,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第二,资格核查贯穿考试考务全过程,核查结果会接受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第三,如果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委托他人代办制作虚假材料等情况,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已经取得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也可能被取消,情节严重的还会依法追究责任。
每轮核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省人事考试中心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会公告核查结果名单。证书方面,电子证书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证书下载”查询下载,纸质证书则采取预约邮寄方式发放,后续要留意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证书办理-领证通知”栏目。
问:不在核查名单里,还需要操作吗?
答:不需要。本次核查对象以附件2名单为准,名单外人员无需参加。
问:首次核查没赶上,还能补吗?
答:可以参加补充核查,材料提交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至8月21日。
问:核查入口在哪里?
答:河南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审核系统,按通知要求自行注册登录。
问:补充核查错过会怎样?
答: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河南监理工程师考后资格核查时间比较集中,建议先确认自己是否在名单内,再按对应要求准备材料,避免因为材料不全或错过截止时间影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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