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类型及适用情形
北京市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和补办五种类型,具体适用情形如下:
注册申请流程
申请注册的人员需通过聘用单位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并登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线上提交相应申请,将资料邮寄至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注册申请材料要求
提交申请后,登录个人账号关注网站系统提示,通过数字进度提示查看申请办理进度。如申请被退回,需查看退回原因,并按要求补充材料。注册成功后,可在系统首页查看“注册消防工程师信息”栏目,输入姓名查看注册有效期。
延续注册注意事项
延续注册需在初始注册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交,一旦超期,系统将自动为工程师注销,不得在同一单位再申请延续注册或初始注册。
变更注册流程
变更注册需将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原件邮寄至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显示签收后再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补办与注销流程
补办需提交聘用单位和本人共同出具的遗失说明原件及补办申请表原件。注销则需提交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原件及解除(终止)工作关系证明等材料。
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注册成功后,工程师本人可到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领取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重点单位注册注意事项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聘用人员需主动联系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及辖区消防救援支队出具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由总队管理员手动录入系统后方可注册。
附件链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具体样式可参看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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