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
(一)参加省本级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证书核发时间为准);
(三)申请时间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四)证书信息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到的。
申领业务流程:
1、打开“海南政务服务网”;
2、使用实名账号登录网站(无账号的需实名申请);
3、搜索经办业务“技能提升补贴”;
4、点击经办事项右侧“不见面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5、进入申报界面后,按照要求下载表格填写以及上传相关资料即可完成申请;
6、工作人员将对申请材料定期进行审核,于每月月末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和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复核不属实的,在公示结束后,按最终审定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和补贴金额,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社保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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