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株洲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后人工核查结果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4〕14号)、《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4〕11号)等文件精神,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人员情况进行了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人员公示
审核通过的人员共有19名,名单已在附表中列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
异议举报方式
对所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应真实、具体,并附有事例。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所有举报材料应在公示期内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市人社局专技科0731-28681071。
公示日期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2月20日发布了此次公示。
附件链接
附件:2024年度勘察设计需人工审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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