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计算机应当按照存储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管理。
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按国家《计算机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是1998年2月26日国家保密局发布的文件。
文件中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涉密计算机应按照所存储、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管理,并登记在册,不得擅自卸载、修改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防护软件和设备,不得接入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不得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设备。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们:xiehuiyue@offercom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