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卿:全国三大司法长官之一,正三品。掌握全国刑狱的最高长官。大理寺少卿是大理寺卿的副职,为大理寺的二把手。隋初为正四品上,炀帝时改为从三品。
大理寺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京师徒刑(强制服劳役)以上案件以及州县呈报的疑难案件,经过审定后送交刑部复核,再申报中书门下,大案及死刑要奏请皇帝批准;刑部负责复核大理寺审定的流刑以下罪及州县判处的徒刑以上罪,死刑不论在京在外,都要由刑部复奏,请示皇帝批准,再由大理寺复审判决;御史台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事务。有大案要案,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要派人联合审案,叫做“三司推事”,后来它又有了一个更通俗的名字,叫 “三司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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