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各科目总分的60%,各科合格分数线为:
1、《建设工程经济》合格分数为60分(试卷总分为100分)。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合格分数为78分(试卷总分为130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格分数为78分(试卷总分为130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合格分数为96分(试卷总分为160分)。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和参加增项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们:xiehuiyue@offercom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