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宗教神权的祭司僧侣,属第一等级,即婆罗门种姓;征服土著民族的军事首领和武士,构成第二等级,即刹帝利种姓;从事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一般平民,成为第三等级,即吠舍种姓;被征服的土著民族被沦为奴隶,变成第四等级,即首陀罗种姓。
纯粹的种姓制度包括按世袭、同族通婚和职业划分的集团等级,地位固定不变,仪式制度禁止从一个种姓转为另一个种姓。
扩展资料:
印度语言中相应的词为“阇提”(Jati)。种姓起源于公元前1500年左右的梨俱吠陀时代,当时的《梨俱吠陀》已有记载。
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前,属原始游牧民族,氏族内部分三种人:主持宗教祭祀的僧侣、出征打仗的武士和一般放牧的牧民。进入印度后与当地居民融合,转入农业定居生活。随着经济的发展,氏族社会逐步瓦解,开始阶级分化,形成了四个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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