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报名条件如下:
1. 基本报名条件
具备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 免试条件
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3. 第二专业考试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第二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4.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25年-月-日。
5. 资格审核与公示
考生报考资格实行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住建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省、市住建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
考生需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市住建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6. 违纪违规处理
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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