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新规发布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近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对中级经济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流程进行了明确规范。
资格核查主体及程序
资格核查工作由省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统筹安排,省或省、市两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资格核查。行业协会、学会管理的考试项目,由省级行业协会、学会负责资格核查。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推行告知承诺制,考生需了解报考条件、证明义务等,并由系统在线比对学历信息等。无法通过在线比对的考生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核查部门将对考生进行全程核查,以考后核查为主,成绩发布后进行公示公告和两轮核查。
监督监管
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证书发放流程优化
纸质证书发放由省或省、市两级资格核查部门负责。部分考试如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等将发放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全面推广纸质证书预约邮寄领取服务,邮寄费用由证书邮寄申请人承担。未预约邮寄的证书仍由省级资格核查部门统筹安排现场发放。
资格核查部门和考试机构职责
资格核查部门和考试机构需加强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引导考生诚信报考,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核查。
同时,需加强工作协调配合,推广证书预约邮寄服务,提高证书发放效率,并加强证书管理和风险防控。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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