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建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在202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中,考生可以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若选择此方式,考生需签署《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机构将不再要求提供额外证明材料,直接依据承诺办理报名。未选择或不适用该方式的考生,需提交学历、工作年限等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告知承诺制的适用条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1.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
2.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开始前通过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的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考试名称、考试科目、报考条件等信息。
3. 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4.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核查包括在线核查和现场核查,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报名组织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或与其他机构共同组织的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包括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
报名入口与公告
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专栏或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门户网站的网上报名入口。具体报名公告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及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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