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对象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上海市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在职从业人员;上海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残疾人、退役五年内的退役士兵等经认定的人员。
以及外省市户籍、在上海就业的在职从业人员,参照上海户籍在职从业人员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外省市生源、在上海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就读的毕业学年学生,参照上海生源毕业学年学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根据劳动者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同等级,补贴标准分别为初级工(五级)1500元/人,中级工(四级)2000元/人,高级工(三级)2500元/人,技师(二级)3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500元/人。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们:xiehuiyue@offercom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