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高级督察是警察队伍中的一个重要职位,相当于内地的一级检查员,即警衔中的最高检查员。这个职位在香港警察的职级体系中属于督察级警衔的第二级,英文缩写为SIP(Senior Inspector of Police),位于督察(IP)之上,总督察(CIP)之下。高级督察通常担任小队指挥官,有时也被称作“大帮”。在服饰上,高级督察的制服特点为白色衬衣、白色胸条,并配有领花。肩章上则有“两粒花”加一杠及“警察”字章,这些细节标识了他们的职级和身份。在人物实例中,黄家伦是一位港警高级督察。2019年8月5日,他在执行任务时被示威者用弹弓发射的钢珠击中口部,导致门牙碎裂。尽管受伤,黄家伦依然坚定地表示,为了保护香港,牺牲一颗牙齿是值得的。香港警察队伍的职级结构较为复杂,从高到低依次为警务处处长、副处长、高级助理处长、助理处长、总监、高级督察、督察、见习督察、中士、高级警官和警官等。每个职级都有其特定的职责和角色,例如总监通常负责地区或部门的领导工作,高级主管则可能是部门或地区的副指挥官,而中士则可能是总部单位或师长的首长。督察长、高级检查员、检查员等职级则分别担任不同的指挥和管理角色,从总部副主任到组长,再到队长,每个职位都对维护香港的治安和秩序发挥着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