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公告:2025年度河北省初级会计证书发放及补办流程已公布,涉及发放机构、流程、补办及证书保管等关键信息。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管理工作,遵循属地原则。
证书发放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两种方式。现场领取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邮寄领取则是考生自愿申请,通过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rygl.hebcz.cn)填写信息,邮费自理。
《合格人员登记表》随同证书一同发放,需填写相关信息后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补证流程包括信息采集、提交补办申请材料、省级财政部门复核及证书补办。补办材料需包括《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登记表》PDF版、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PDF版等。
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未领取的,将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销毁。
证书发放时间请查阅河北省财政厅网站—会计服务(czt.hebei.gov.cn/kjfw/)或咨询当地财政部门。补办时间为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日前。
附件链接如下:
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5年10月21日发布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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