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校招生继续执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考试方案。考试实行“3+ X”科目设置,“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考试时间仍为6月7日、8日。省招考中心要求高考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并配置身份识别仪及防作弊功能设备。同时,各级公安、武警、监察、保密、工信、市场监管、宣传、安全、无线电、卫生健康、交通、气象、地震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职能,协调配合,联防联控,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担负起综合整治考试招生环境的任务,确保山西省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平安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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