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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一级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核查通知发布

原创 2024-12-24 10:59:30 次阅读

2024年福建一级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核查通知(12月26日-27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12月24日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此次资格复核的时间定于2024年12月26日-27日,具体细节如下:

核查对象及时间

核查对象为应考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核查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27日

核查工作安排

核查单位

考后资格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

核查对象

核查对象为应考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核查材料

  • 报名表1份(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登录打印,须本人签名);
  •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情况表1份(格式详见附件3,须本人签名,“增报专业”的人员无需提供);
  •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复印件[仅限学历(学位)审核情况为“非系统自动审核”的人员,审核情况详见附件1];
  • “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
  •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打印的电子证书)(仅限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

有关事项

1.考生应认真核对报考条件,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根据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定,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核查材料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考生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链接:[附件1](#)、[附件2](#)、[附件3](#)

发布单位: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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