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拟录取名单应在选拔本科院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选拔本科院校于6月18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相关电子录取信息。信息数据填报成功,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各选拔本科院校以正式公函形式将录取名册纸质版,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备案后由录取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学生的录取手续。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学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专升本”学生的学分认定由录取学校与选送院校共同商定。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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