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单选划线地区的政策是怎样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文件,以下是详细解读。
政策背景: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以下简称单独划线)。
涉及考试项目:执业药师、通信(初、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中、高级)、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卫生(初、中级)、审计(初、中、高级)、统计(初、中、高级)、银行业专业人员(初、中级)、翻译专业资格(二、三级)等10项职业资格考试在单独划线。
合格标准公布:上述职业资格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单独划线的合格标准,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证书发放规定:在单独划线地区报名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在规定的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达到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的,发放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证书有效期:单独划线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按现行证书管理程序印制发放。已推行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相应的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违规处理: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和申领证书时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等,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政策实施时间: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2022年单独划线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单独划定护士等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执行,依据该通知取得的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在原有范围内继续有效。
政策宣传与落实: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做好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证书发放等工作,有关考试机构要及时调整优化考试报名系统,确保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让专业技术人员充分了解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建功立业。
公告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告日期: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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