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2024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及有关考务通知文件精神,娄底考区2024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度下半年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包括执业药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
特别说明:上述考试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娄底考区人工核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人工核查地点为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3办公室。
考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自查,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由考生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对考生《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信息逐一进行审查。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考生。
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市州人社局对所在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查。审核时,主要对初审结果进行核验,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
人工核查结果将于4月30日之前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
具体学历证明材料包括:
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符合各考务文件中免考条件要求相应的印证材料如职称证书、聘书等。报考级别为“增项”的只需提交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第一专业资格证书。
单位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进一步确认,不需要考生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
附件链接:[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ldhrss.gov.cn)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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