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社会工作9月1日发布了《本级要闻 | 内蒙古自治区启动2025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明确了2025年内蒙古高级社工评审于9月19日前提交评审证明材料。
根据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启动了2025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
申请人应符合《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登录注册并填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准备相应的评审证明材料。具体内容包括:
申请人将《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程序对申请材料和申请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推荐,并出具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
1. 工作单位在各盟市的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所在盟市委社会工作部进行审核推荐。
2. 自治区级单位的申请人申请材料经本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提交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推荐。
3. 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同步对申请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是否满足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
申请人可以登录申请平台查询申请材料审核情况,申请材料不合格的申请人应在9月26日前通过申请系统补齐材料,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10月10日前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对应数量的纸质盖章申请材料邮寄至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
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员规模统筹安排评审时间和方式,具体答辩安排等相关事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评审结果由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组织颁发证书。
申请人应保持电话畅通,与评审相关的各项事宜将通过电话通知。申请人应严格遵照时间节点要求准备评审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一经查实,一律予以撤销;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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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docx
附件2: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和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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