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1年底,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餐配送企业基本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
3月3日,记者了解到,日前北京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严格履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主体责任,提升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通知指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科技赋能,推进智慧监管,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幼儿园)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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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季开学前后,多部门联手检查校园食品安全
通知指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春秋季开学前,组织开展自查自评自改。同时,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在春秋季开学前后,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学生餐配送企业、学校传染病防控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情况等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通知指出,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还将组成联合督导组,结合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和春秋季开学工作大检查,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市级联合检查和分组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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