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嫁与不嫁是不同的。女凭夫荣子贵,嫁夫便随了。至少我这里的习俗是这样,女人岀嫁就如泼出去的水,再不能收回,只能嫁夫随夫,生是夫家人,死是夫家鬼,已入列夫家,葬在夫家了。女人待字闺中未嫁,无夫无子,只有父母,如有死亡,只能葬在父母这一边,但是一般不会列入祖坟祖祠的。我就见过几个成年未嫁而死的女人,先是葬在父母一边,然后寻个光棍愿意娶冥婚亡灵的,就办个仪式,嫁过去,让光棍为夫,女人尸骨便有着落,便可入拜夫家了。
女人出嫁后是随夫的,依法律,领征后就是合法夫妻,就是还没嫁过去就死亡,都应入列夫家归入夫家这边了。已嫁过来死亡的,更无疑义了。只是嫁后又离婚,还未再嫁,然后就死亡的,就有两边不到岸无着落3,会有娘家不收,原夫家不要的状况,引发争议与推脱。男方若念曾有夫妻事实,归入男方是可以的。特别是生有儿女的,更可以。
现在已移风易俗了,殡葬也改革了,有条件的可将化为骨灰寄在公墓了。现在人几手姓姓在修族谱,无论男女,有成就有贡献有名望的都列入并宣扬,只是那些有污点有辱门庭的,就隐而不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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