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素养即人的文化素质与修养,是社会个体在以“人”为中心的各种文化方面所表现出的素质与修养,即其在所拥有的文化基础上形成的先进的价值观及规范。
“人文”,在这里当为确定的“人文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哲学、文学、法学等);而“素养”肯定是由“能力要素”和“精神要素”组合而成的。所谓的“人文素养”,即“人文科学的研究能力、知识水平和人文科学体现出来的以人为对象、以人为中心的精神及人的内在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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