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即要对前途充满光明,又要准备走曲折的路。
什么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三大规律?
1. 对立统一
2. 质量互变
3. 否定之否定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实在内容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它是联系和发展的实质;②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辩证法的其他规律、范畴的中心线索,是各个规律和各对范畴的实质;③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把握对立统一是辩证认识的实质;④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矛盾即对立统一。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要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逻辑矛盾是指人们思维过程中由于违反形式逻辑规则所造成的自相矛盾;辩证矛盾则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对立统一关系。
事物的变化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就是不断经过量变到质变,新的量变达到新的质变,这种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向前发展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事物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规律,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它是客观的、普遍的,其表现形式又是多样的、特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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