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沈阳市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发放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第二批)的通知》。以下是通知的关键信息:
证书发放流程
自2024年9月起,资格考试开始试行证书数据分批报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及省人事考试中心的要求,纸质证书将分两批次发放。
证书邮寄办理
考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网(www.sysksy.cn),在“证书服务”栏目中点击“证书邮寄”,扫描“资格证书领取二维码(2024年至今)”办理邮寄业务。
邮寄费用由考生支付,邮政速递公司将在3-5个工作日内送达证书。考生需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
证书内容
邮件内包含考试合格证书一份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后者需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邮寄咨询
邮寄咨询电话为:186 0249 1235。
现场领取
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可至沈阳市考试院一楼办事大厅领取证书。若本人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需出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自助领取
考生可在沈阳市考试院办公楼北门外“自助领取证书柜”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填写信息后,凭取件码在七日内领取证书。
电子证书
自2021年12月16日起,启用电子印章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和查询验证。
违纪违规处理
根据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行为,将被宣布证书无效,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附件
附件为2024年度沈阳考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第二批),可通过以下链接查看:[附件查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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