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对象: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成绩均合格考生。同时对上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9月3日,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核查办法:二级建造师考后资格核查采取分时分批方式办理。考试类别为“资格考试”的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携带核查材料准时到所属考区核查点办理考后现场资格核查,具体核查时间可登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服务-行业管理-执业注册-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后资格核查栏目查看。考试类别为“增项考试”的由核查单位进行网上资格核查。
核查规定:参加核查人员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规定,提前做好自身健康状况监测,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审核。参加现场核查时必须佩戴口罩,自觉遵守秩序,人员之间保持1米间距,接受体温检测并现场核验动态“八闽健康码”,满足“八闽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进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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