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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株洲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后人工核查公告细节解读

原创 2025-02-06 13:01:23 次阅读

公告背景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事项公告发布。本公告旨在明确告知承诺制下的报考条件、要求及结果,确保报考人员对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建立追溯追责复核制。

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针对株洲市报名点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具体包括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人员、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人员、撤回承诺申请的人员以及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人员。

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定于2024年-月-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审查地点位于株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310办公室,地址为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

审查流程

审查流程包括个人自审、单位资格初审和市州人工核查。个人自审要求考生再次阅读考务文件,对照报名条件递交材料;单位资格初审要求单位人事部门核实申请人信息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市州人工核查则是对初审结果进行核查,确认申请人信息的准确性。

人工核查结果公示

市州将在相关网站公示人工核查结果,接受举报并查实。无异议的成绩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将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和市州网站公告。

材料要求

单位资格初审材料要求包括《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件、毕业证件等。人工核查材料要求包括《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签字盖章的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职称证书等查验结果。

注意事项

资格初审时,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单位初审时可留存复印件并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人工核查时,主要审核初审查验结果,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责任追究

申请人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提交虚假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链接

附件:2024年度勘察设计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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