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9月4日至9月13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41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定于11月9日和11月10日进行,具体科目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包括“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
报名将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需符合《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的条件。具体包括:
此外,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
报名审核将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考试费用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4元。
考试大纲以《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报考人员可于11月6日至11月8日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成绩将于2025年1月下旬公布,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应试人员可在成绩公布后查询领取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需注意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注册信息完善、照片处理、打印准考证、缴费操作、票据打印、联系方式变更等事项。
考务咨询电话:12333,报名期间考务咨询邮箱:bmkwzx@163.com。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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