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级会计师证书领取时间及流程详解
领取时间
2024年中级会计师证书领取时间预计在2025年1月份。各地领证时间不同,具体哪天开始领证,建议考生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站或会计管理机构的通知。
领取方式
领取方式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两种:
考生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供考生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领证书委托书》。《代领证书委托书》包含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委托事项等内容,委托双方须在委托书上手写签名。
证书保管与补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对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逐级提报回收并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销毁。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的,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
证书保存
考生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由个人保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按要求归入《人事档案》。以上材料请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部分地区要求:凡已通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证时将复核确认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情况)。
职业道德与法律规范
希望成功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恪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严格遵循《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全国统一会计制度等法律规范,立足本职,奉献发展,实现价值。
继续教育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指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的有关规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我区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
证书有效期
中级会计证书不会失效,中级会计职称证书没有有效期限制,只要通过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并且取得了合格证书,该证书就长期有效。
有以下情况中级会计证书会无效: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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