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统一答案,既不能一概而论,也不是绝对的。在我们豫东夏邑县,两家儿女结婚后,互称亲家,也有两家儿女虽没正式结婚,但订婚或领了结婚证,互称亲家的。两双亲家原来是同事、同学、战友或朋友,互相认识熟悉,见面说话就随便,不受拘束。如果互不认识,先自我介绍,年龄小的称对方哥(嫂),互相含喧,可说些儿女婚后生活学习工作等话题。如果还没正式结婚,就商议结婚事宣,以便把儿女婚姻办的红红火火,热热闹闹,顺顺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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