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证书自2018年起已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注册物业管理师制度。这一改革旨在提升物业管理行业的整体素质,规范行业发展,并为从业人员设定了更高的标准。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原《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被废止,不再实行物业管理师证书制度。此前,物业管理师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但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和人才需求的增长,原有的证书制度已不再适应行业需求,因此国务院决定进行改革。
注册物业管理师制度的实施,要求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这一制度的推行,有助于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满足业主对高品质物业服务的需求,同时增强了注册物业管理师在行业内的权威性。
注册物业管理师是指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举办的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证书后,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注册,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注册证有效期为3年。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建设部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等工作。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会同建设部研究确定合格标准,并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物业管理师的工作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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