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开始,实施“3+1+2”的省市地区的考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
从2021年开始,实施“3+1+2”的省市地区普通高校招生将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并且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部分特殊类型招生除外)。
考生志愿由“专业(类)+院校”组成,采取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类)为一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在“专业(类)+学校”模式下,由于每一个志愿都细化到了某一所院校的某一专业或专业类,因此不再设置专业调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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