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其学历证书必须电子注册。
报考专科第二学历的考生,其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必须电子注册;电子注册号码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报考本科第二学历的考生,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凭必须电子注册,电子注册号码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对不符合上诉规定的考生不允许报考,因提供虚假材料报考的考生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考生自己承担一切后果,各招生院校有义务向考生宣传有关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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