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不要着急,耐心等待这项工作,有所推迟,很快就会开始。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能源局,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矿安全整改提升基本标准》等六项煤矿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煤矿安全整改提升基本标准
1、 生产矿井证照齐全有效,建设矿井手续齐全有效。
2、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配备符合《陕西省加强井工煤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各项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健全,落实到位。煤矿入井人数符合《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应急管理符合规定。
3、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符合《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井下无劳务派遣用工;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
4、 矿井采掘部署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设计规范》等规定,采掘接续符合《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煤安监技装〔2018〕23号)规定,采掘方法工艺和采掘工作面安全技术管理符合规定。
冲击地压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开采孤岛采煤工作面,矿井不得布置高位瓦斯抽放巷抽放瓦斯;矿井、水平、采(盘)区、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符合规定;煤矿要实现机械化采掘作业,2022年底前矿井全部实现综合机械化采掘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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