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除“高等数学(工本)”之外的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科目;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秘书及相近专业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专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科目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大学语文”科目等等。
1、申请科目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考合格成绩;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科目与所报自考学科专业开设的科目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考学科专业开设的科目;
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科目。
自考大专毕业需要考生通过所有考试科目,各位同学在报考时需提前计划好,每次报考不宜报考过多,大家想要保证通过率,宜少不宜多。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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