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标准由各省根据相关政策自主确定,通常不会超过各科目满分的60%。考试科目的满分标准为100分、120分和120分。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通告以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起,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为各科目满分的60%。特殊情况下,合格标准将由长三角地区的两省一市协商确定并另行通知。
对于2024年的考试,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如下: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通过登录“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系统”的“查询成绩”入口来查看自己的考试成绩。
如果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成绩复核。对于主观题科目,考生可以提出个人成绩复核申请。而客观题科目,仅接受缺考、违纪、零分或无效等异常成绩的复核申请,其他情形的成绩复核申请将不被接受。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考生需要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考生需要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同样需要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此外,参加增报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已经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通过应试科目后才能获得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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