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计划,考生再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求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征集志愿汇总后,教育考试院根据”位次优先、遵循自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照1:1的调档比例进行投档,供学校审录。即将全部参与征集志愿的考生依据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检索投档,供学校审录。
由于征集志愿是按平行志愿的填报模式,因此,志愿之间一定要有适当的梯度,不能将院校志愿全部填为热门高校。应根据“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垫一垫”来设计,冷热搭配,增大投挡成功的几率。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们:xiehuiyue@offercom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