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起,吉林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将实行基于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简称“两依据、一参考”。主要内容包含四方面:
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设合格考和选择考。合格考成绩用于高中毕业,选择考成绩用于高校招生录取。
二是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三是深化普通高校招生改革,考试采用“3+1+2”模式。
四是完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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