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6日,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发放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经济(初中级)、翻译、出版、以考代评系列(档案、群文文博、图书资料、卫生非医院)资格证书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丹东市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将通过邮寄方式发放给考生。
证书领取方式:考生需于2025年1月16日起,使用手机扫描通知中提供的二维码,查看《合格人员名单》,并填写相关信息以办理邮寄。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采集信息后,完成资料印制、分类工作,并由邮政速递公司统一寄出证书。邮寄费用由考生收件后支付,考生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
邮件内容:考生签收的邮件内将包含考试合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此表需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式一份,共两份资料。需要注意的是,以考代评系列证书存在两个证书管理号,考生在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时需区分填写。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考生,将被宣布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电子证书推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咨询电话:邮寄服务电话为2166733,证书咨询电话为3192771。
附件下载:附件包括2024年度丹东市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翻译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笔译、口译)以及以考代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以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及重要提醒)》。附件下载地址为:[点击此处下载附件](?infoId=14637)。
丹东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提醒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按照通知要求办理证书领取事宜,以免影响证书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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