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新规发布,涉及中级经济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流程的调整。此次通知旨在规范核查流程,明确核查主体,细化核查方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并对证书发放流程进行优化,提高发放效率,保障考生权益。
资格核查主体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7部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8号)要求,资格核查工作由省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统筹安排,省或省、市两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资格核查;行业协会、学会管理的考试项目,由省级行业协会、学会负责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程序
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需了解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证明义务和内容、承诺内容等。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对考生填报的学历信息、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比对,无法通过在线比对或不符合告知承诺制要求的考生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全程核查,以考后核查为主。考后资格核查对象为成绩合格人员,采取“公示公告、两轮核查”制。成绩发布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省级资格核查部门移交信息和资料,发布“考试成绩合格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监督监管
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证书发放流程
纸质证书发放由省或省、市两级资格核查部门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相关行业部门共同组织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全面推广纸质证书预约邮寄领取服务,邮寄费用由证书邮寄申请人承担,采取到付模式。未预约邮寄的证书仍由省级资格核查部门统筹安排现场发放。
附件链接:[点击下载>>](#)
执行时间: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们:25622998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