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主任是正部级干部。国资委主任负责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属于中央政府直属机构,其行政级别与各部部长相当,均为正部级。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主任属于正部级干部。国资委是国务院直属的特设机构,其职能是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国务院的授权,依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出资人职责。
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获得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该方案将国资委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2018年9月13日,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资委的职责、机构和编制进行了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包括:国资委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职责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审计署,监督一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被撤销,行政编制减少26名,司局级领导职数减少3名。同时,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
此外,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330名行政编制和70名司局级领导职数划入审计署派出审计局,其中28名编制暂时由国资委继续使用,用于原监事会主席及秘书。随着原监事会主席的退休或转岗,国资委使用的编制将逐年减少,并交还给审计署派出审计局。秘书工作安排问题原则上由国资委和审计署协商解决。
经过调整,国资委内设机构共19个,机关行政编制为636名,司局级领导职数为8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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