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小时前,我曾经在网页上看到了这个问题,浏览了许多网友的热议,五花八门众说纷纭,有人赞成有人反对,各持己见!谈一点自己的看法!出行人通过合法途径购买了车票,也就形成了合法权益,按照自己所购买的票号,进行旅途中的应用,除高铁工作人员旅行检验之外,作为其他乘客无权干预与占有,好比说,我自己承包了一辆出租车,付了相应的费用,就要归属于我使用一样。只要是合情合理不违规不违法,购买六个座位为自己使用不为过!正常!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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