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特岗教师考试笔试科目分共同卷和专业卷两部分,共同卷部分考查教育专业基础(40分),专业卷部分考查学科专业基础(80分)。所有考生的共同卷考试内容相同,学科专业卷的考试内容因考生所报考教学岗位而不同。
共同卷的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基础(15分),心理学基础(15分),课程改革及教育政策法规(10分)。
专业卷的考试内容包括:学科知识(60分),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10分),教学(教案)设计(10分)。
吉林省特岗教师考试科目是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报考条件是: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符合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考生必须通过准考证信息确认参加考试的科目,并根据所报教学岗位的学科参加对应科目的考试。
报小学、初中英语学科的考中小学英语卷;
报小学、初中音乐学科的考中小学音乐卷;
报小学、初中美术学科的考中小学美术卷;
报小学、初中体育学科的考中小学体育卷;
报小学、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的考中小学信息技术卷;
报小学、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的考中小学道德与法治卷;
报小学语文学科的考小学语文卷;
报小学数学学科的考小学数学卷;
报小学科学学科的考小学科学卷;
报学前教育学科的考学前教育卷;
报小学、初中蒙语文学科的考中小学蒙语文卷;
报初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的分别考与之相对应的学科试卷。
报小学、初中使用蒙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学科岗位,共同卷可用汉语言文字或民族语言文字答卷,专业卷须用民族语言文字答卷。
其余未特殊要求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学科岗位一律用汉语言文字答卷,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答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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