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职院校要按照高考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并颁发录取通知书。
2、学生入学2年后由高职院校组织考核,成绩合格的,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专升本”报考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转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不再进行“高本贯通”培养。
3、学习3年期满后,由高职院校和本科培养院校组织转段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由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后,学生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学习。
允许完成前3年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不再接受后2年本科教育,直接毕业。升入相应本科院校的学生,修满本科教学计划所设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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