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政策不同,以中央财经大学为例:
根据《关于向无房教职工发放住房补贴的通知》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从2005年1月起,无房教职工的月住房补贴,根据本人的职务、职称和技术等级,实行按月定额发放,我校确定的月住房补贴标准为:
行政职务:正校级,1600元;副校级,1400元;
正处级,1200元;副处级,1100元;
正科级,1000元;副科级,900元;科员及其以下,800元。
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1400元;副高级,1200元;
中级,1100元;初级二档( 助理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900元;
初级一档(员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800元。
工人: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1100元;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1000元;
中级工和15年(含)以上、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900元;初级工和1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800元。
见习期(考察期、试用期)人员800元。
双重身份人员 的标准 按就高原则执行。
发放住房补贴的人员对象
根据《关于向无房教职工发放住房补贴的通知》
此次发放住房补贴的对象为本人及其配偶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无房教职工:
1、未以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
2、未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或其他政府优惠价格购买公有住房;
3、未按城市房屋拆迁政策享受货币补偿,未按危改政策享受补偿或未按房改价回迁购房;
4、未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参加集资合作建房;
5、未享受过单位资助购建住房;
6、未领取过国家或单位的住房补助(不含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7、退出以规定的标准租金承租城镇私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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