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9月1日起,取消《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增项)》遗失补办服务。遗失二建证书的持证人可直接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打印相应的《成绩合格证明》,该《成绩合格证明》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二建持证人发现《成绩合格证明》信息有误,可直接向报考地所在设区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交《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信息申请变更表》。经审核,《成绩合格证明》相关信息确实有误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修正信息,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并通知持证人重新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们:xiehuiyue@offercoming.com。